專家談兒童文學的處境:要以新"童年觀"重塑兒童文學
兒童文學因其指涉對象和敘事藝術的特殊性,在文學王國取得“獨立主權(quán)”,合法且自足,這種自足也意味著兒童與成人的某種隔絕
跟兒童專享的玩具、服飾一樣,兒童文學背后隱含著成人對兒童的想象與期待,這種童年觀也內(nèi)在地決定著兒童文學的精神特質(zhì)
“滾鐵環(huán)”從成人與兒童共享到兒童專有,再到最終被拋棄,或許證明了一個道理:玩具要引起兒童的注意,它應該讓孩子們想到這東西與成人世界有點關系
兒童文學凝結(jié)著一個民族和社會的夢想與希望,它給兒童打下精神的底子,養(yǎng)成未來的民族性格。兒童文學應當如何校準自己的童年觀,是每一個兒童文學“種夢者”需要嚴肅對待的問題,也是締造兒童文學新夢想的第一步。
當今兒童文學的處境表現(xiàn)出兩重性:一方面,兒童文學因其指涉對象和敘事藝術的特殊性,已在文學王國取得“獨立主權(quán)”,合法且自足;另一方面,自足也意味著一定程度的隔絕,正如媒介理論所認為的,兒童文學通過它的獨特編碼,將兒童與成人隔離在彼此的場景之外,兒童文學逐漸成為極具特殊性的文學類型,意味著這是兒童能夠閱讀的唯一一種類型的文學,而且通常也只有兒童才閱讀。前者強調(diào)兒童認知能力的欠缺,后者則突出兒童文學的簡單貧乏。從這個意義上講,“兒童文學是一個信息貧民窟,既是隔離的又是被隔離的”(約書亞·梅羅維茨)。媒介理論在此顯示出某種洞察力,但對造成兒童文學特殊性的根本原因——童年觀——缺乏深入省察。作為以兒童為專門創(chuàng)作對象的文學,它跟兒童專享的玩具、游戲、服飾、節(jié)目及課程等一樣,其后隱含著成人對于兒童的想象與期待,而童年觀也內(nèi)在地決定著兒童文學的精神特質(zhì)。
童年觀不僅是一種形而上的假設,更是一種實踐力,因為它預設了兒童的閱讀能力,也設定了兒童文學的美學原則,并可能通過閱讀實踐把這些預設變?yōu)楝F(xiàn)實。童年觀不但可以隔離兒童與成人,也隔離不同年齡的兒童。文學的分級閱讀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不能否認它提供了基于某種科學理論的閱讀參照,但對其局限或者說可能的后果亦應有清醒的認知:不僅成人不再讀兒童的書,而且年長兒童也不再讀年幼兒童的書,兒童的文學趣味與閱讀能力就依據(jù)年齡段的分級而細化了,也武斷了。這種精細劃分未必就是對各年齡段孩子閱讀本質(zhì)一勞永逸的客觀反映。當成人不再讀兒童的文學,5歲的孩子不好意思去聽封面上印有4歲孩子標簽的故事,從而被隔離在一歲差距的門外,這亦可能是某種童年想象與分級閱讀造成的結(jié)果。兒童內(nèi)部的分化與隔離,不過是成人與兒童隔離的進一步延伸。這樣也造成在被隔離的兒童文學“貧民窟”之中,又有了相對獨立的更小的“貧民窟”,用以容納不同年齡段的孩子。2014年在韓國舉辦的第三屆世界兒童文學大會,主題就是“文學:為孩子種夢”,兒童文學被稱為“賦予夢與希望的文學”,但“信息貧民窟”的憂慮使得這個主題并不像看起來那樣浪漫單純。
專門針對兒童的文學與現(xiàn)代兒童觀的確立密切相關?,F(xiàn)代以來,童年與成年的隔離就建立在對兒童“異質(zhì)性”身份的認定上,這也是成人與兒童“二分”的前提基礎,兒童文學不過是這種“二分法”在文學領域的產(chǎn)物。在這種童年觀的前提下,不管童年的純真是否值得尊重,童年都未被視為一個值得永久停留的階段,童年與成年之間的距離必須被跨越,因此童年需要“教化”,對兒童所要播種的夢與希望亦孕育其中,兒童文學隱含著精神教養(yǎng)。西方19世紀上半葉開始的兒童文學的制度化,是伴隨著格林童話的7次修訂得以確立的,這個時期兒童文學故事里就普遍存在著對兒童“想象力的馴化”。而19世紀后半葉,隨著反思的深入與想象力的解放,文學開始質(zhì)疑以現(xiàn)代文明“教化一個男孩”的必要性。接下來的一個世紀,對教化本身的質(zhì)疑很快被“如何教化”的熱情所取代,兒童文學也陷入對教化手段“有效性”的探究之中。
雖然今天兒童已經(jīng)“被發(fā)現(xiàn)”并被稱作現(xiàn)代意義上的主體,但兒童是否真的獲得了尊重仍然是個很可疑的問題。當我們以“種夢者”的身份、以文學的方式去填充或建構(gòu)兒童的某種主體性時,是去建構(gòu)我們想要的兒童主體性,還是兒童天性和潛力充分開掘的主體性?換言之,兒童文學是要幫助我們勸服兒童成為我們所希望的樣子,還是幫助兒童成為他們自己?將天真、無知、脆弱等視為童年的本質(zhì),使得兒童在享有更多關愛的同時也受到更多限制,尤其以“愛”為教化手段時,兒童往往都會乖乖就范,在故事結(jié)尾變成一個“好孩子”,同時讓故事外的小讀者分享和認同這一標準化的童年,從而極大提升了兒童規(guī)訓教育的有效性。因此有理由追問:兒童文學將童年“純真”的假設本質(zhì)化,是否有可能把對童年的過度保護與控制合理化,從而強化社會規(guī)訓的“正當性”,進一步造成兒童天性合理發(fā)展的弱勢地位?當兒童文學蛻變?yōu)檫@樣一種有效教化方式時,它所編織的夢想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屬于兒童自己的?
事實上,成人的“捍衛(wèi)童年”常常與兒童的“逃離童年”形成反諷式對照。在朱迪·布盧姆的兒童故事《超級騙子》中,5歲男孩早已知道圣誕老人不存在,為迎合成人對自己“天真可愛”的愉悅想象,便假裝相信圣誕老人的存在,以取悅父母并得到期待中的圣誕禮物。這是兒童的天真還是成人的天真?兒童文學是否還要繼續(xù)“純真”地“假裝”下去?對兒童文學特殊性的過度強調(diào),還隱含著另一種危機,就像游戲史中提到的“滾鐵環(huán)”游戲,它從中世紀末成人與兒童共享的游戲,到17世紀末的兒童專有,滾鐵環(huán)的孩子也越來越少,最后這一游戲終于被拋棄。這或許證明了一個真理:玩具要引起兒童的注意,它應該讓孩子們想到這東西與成人世界有點關系。那么同理,當兒童文學意味著是兒童唯一能夠閱讀的文學以及只有兒童才閱讀的文學,是否兒童也要拋棄這樣的兒童文學?因此,在尊重兒童與成人、兒童文學與成人文學必要界限的前提下,尋找二者之間可以對話的語言才更具現(xiàn)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