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非遺傳承人傳習活動補助翻倍
記者從3月30日文化部召開的2016年第一季度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自2016年開始,國家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傳習活動補助標準將由原來的每人每年1萬元人民幣提高至2萬元人民幣,除中央的補助以外,各省也可根據(jù)自身的實際情況,通過地方財政對代表性傳承人撥付相應補助,解決傳承人傳習活動中面臨的困難,對其開展傳習活動提供支持和幫助。另外,按照“中國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2016年天津美術學院、山西大學等國內(nèi)院校將舉辦200期普及培訓班,培訓學員10000人次。
會上還通報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情況。《意見》特別提出,對社會力量自愿投入資金保護修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一般不可移動文物的,可依法依規(guī)在不改變所有權的前提下,給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權。這在一定程度上給個人和社會參與文物收藏保護行為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一般不可移動文物,是文物保護法稱為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是我國文物資源“金字塔”的底座,總量高達近64萬處,對這些文物的保護,靠政府包下來是不現(xiàn)實的,必須創(chuàng)新管理、拓寬渠道,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目前,國家文物局正在抓緊研究相關配套措施,對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作出程序、制度上的規(guī)定,防止在保護利用過程中對文物造成破壞。
會上,有關負責人還圍繞國家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工作、加強地方文物執(zhí)法力度、建立健全國家文物登錄制度等相關議題作了說明。